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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印制及保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量:

 

根据《山西工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试题印制及保管的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试题的命题工作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命题组完成命题的要指定命题组组长。

2. 命题拟好后,报课程负责人审核。

3. 审核通过的试题,报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批。

4. 审批后试题装袋密封,并在密封线签字。

5. 试题袋信息要填写完整、清晰,包括课程名称、使用专业、印制份数、分装要求、印制完成时间、命题人及联系方式等。

6.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试题印制及试题、试卷的保管,试题要入专门保密柜。

7. 试题交接要做好台账记录。

8. 及时联系试卷印制单位,在规定的印制完成时间内完成试卷的印制。

9. 试卷印制完成后,与印制单位交接要认真核对印制要求,清点数量(不拆袋),确认无误后入保密室(柜),并做好台账记录。

10. 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安排考务组完成考前考务准备。

11. 考前考务工作(分考场等)在保密室完成,入柜后保密柜钥匙由课程考务负责人管理(保密室门由学院负责人保管)

12. 考前考务工作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完成。

13. 严格试题保密制度,所有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

14. 阅卷工作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卷归档要求整理装订。

15. 试题、试卷(答题卡)装订包括网上评阅信息盘由课程负责人交学院办公室保存注意记录好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