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工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试题印制及保管的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试题的命题工作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命题组完成命题的要指定命题组组长。
2. 命题拟好后,报课程负责人审核。
3. 审核通过的试题,报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批。
4. 审批后试题装袋密封,并在密封线签字。
5. 试题袋信息要填写完整、清晰,包括课程名称、使用专业、印制份数、分装要求、印制完成时间、命题人及联系方式等。
6.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试题印制及试题、试卷的保管,试题要入专门保密柜。
7. 试题交接要做好台账记录。
8. 及时联系试卷印制单位,在规定的印制完成时间内完成试卷的印制。
9. 试卷印制完成后,与印制单位交接要认真核对印制要求,清点数量(不拆袋),确认无误后入保密室(柜),并做好台账记录。
10. 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安排考务组完成考前考务准备。
11. 考前考务工作(分考场等)在保密室完成,入柜后保密柜钥匙由课程考务负责人管理(保密室门由学院负责人保管)。
12. 考前考务工作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完成。
13. 严格试题保密制度,所有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
14. 阅卷工作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试卷归档要求整理装订。
15. 试题、试卷(答题卡)装订后,包括网上评阅信息盘由课程负责人交学院办公室保存,注意记录好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