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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院通识课程考试阅卷要求

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量:

 

使通识课程考试阅卷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 必修公共课考试结束后要求密封装订,采用集体统一阅卷,流水作业的方式。

2. 同题组教师在阅卷前要认真研讨评分标准,将分数给足,制定相应的评分实施细则,评阅过程中每教师都严格按照细则认真评阅,始终如一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公平公正。

3. 卷面只标注得分,不标注扣分只标记每个题目或每个问题得分,不标记步骤得分。

4. 各大、小题前必须记有得分,不得分标注“0”分,合计分要标注在题头处得分框

5.评阅试卷不采用“√”“×”记号,完全正确者直接记分不需要有任何记号;有错误的在其出现错误的地方用红笔标注“——”(下划线)标示没有错误但缺少重要步骤或解答未完成的在相应的位置标注“<……”标示;对于不好操作的特殊题目不需要标示。

6. 对未解答的题目在答题的空白处用斜线“\”加封,并记0分。

7. 对解答过程中的某小错误认为是笔误的,用记号“.”标注,可以不扣分。

8. 对批阅过程中的改动(包括分数改动与记号改动),应在其改动处打双\\改正,并在其旁边名(全名

9评卷时一律采用红色钢笔或中性笔评阅,所有分数书写要规范,避免混淆认不清,合分、移分要求准确无误

10. 鼓励采用网上评阅,双评模式,客观题阈值设定为0,主观题阈值设定不超过题目分值的1/5。

11.网评成绩确定方式:如果双评成绩不超过阈值,取平均值作为该题的评分;如果双评成绩超过阈值,进入三评,如果三评与前两评其一不超过阈值,取平均值作为该题的评分;否则进入仲裁,仲裁分数作为该题成绩。